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》 ( 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 , 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速推进的背景下,对分时电价的时段划分、电价调整机制以及与市场的接轨机制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。合理设定峰谷价差,激励需求侧灵活调节资源建设,对促进新能源消纳形成有效补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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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电改大体分为三个阶段:1)上世纪80年代电力投资上允许多家办电,改变过去独家办电,初步扭转电力短缺问题;2)2002年2月5号文启动的电改,实现了厂网分开、主辅分离;3)2015年3月中发9号文启动的新一轮电改,主要内容是“三放开、一独立、三强化”,吸取之前的教训,进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。


此前国内发电侧配置储能主要以地方文件为主,大部分省份配比为10%+2小时,本次则由发改委、能源局发文,升级到全国范围,意义深远。目前政策重点提到了三个领域(电网侧、用户侧、发电侧)纲领性文件均已发布,但细节相对模糊,预计后续可能会有系列方案进一步推进。


从装机容量的角度看,截至2020年底,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2亿千瓦,并网风电28153万千瓦、并网太阳能发电25343万千瓦,分别占总装机容量的12.79%和11.52%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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