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中远海控未分配利润内保留2016年散运业务剥离前造成的亏损,以及2018年收购东方海外时采用纯借款收购,我们认为传统周期股PB估值方式无法反映公司集运业务主体的真实价值。我们认为合理的估值方式为:市盈率P/E:主要基于格局稳定,中长期供需向好下公司盈利中枢提升,同时数字化、端到端带来的集装箱综合物流转型、产业链地位提升有望带来估值重塑。横向对比来看,公司PE(TTM)在可比公司中处于相对低位;纵向对比来看,公司目前19倍左右PE(TTM)低于近三年平均水平33%、低于近四年均值(中远中海重组后)1.3%,基本接近,估值相对中性。我们保守给予公司2021年业绩12倍PE,对应合理市值约2165亿元,对价股价17.66元。
由于中远海控未分配利润内保留2016年散运业务剥离前造成的亏损,以及2018年收购东方海外时采用纯借款收购,我们认为传统周期股PB估值方式无法反映公司集运业务主体的真实价值。我们认为合理的估值方式为:市盈率P/E:主要基于格局稳定,中长期供需向好下公司盈利中枢提升,同时数字化、端到端带来的集装箱综合物流转型、产业链地位提升有望带来估值重塑。横向对比来看,公司PE(TTM)在可比公司中处于相对低位;纵向对比来看,公司目前19倍左右PE(TTM)低于近三年平均水平33%、低于近四年均值(中远中海重组后)1.3%,基本接近,估值相对中性。我们保守给予公司2021年业绩12倍PE,对应合理市值约2165亿元,对价股价17.66元。